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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监局昨起正式履行监管职责

发布日期:2017-06-27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证券时报

       香港保险业监管局昨日正式接棒香港保险业监理处,开始履行监管职责。

       香港保监局和监理处的重要区别是,监理处属于政府部门,而保监局是独立于政府及保险业界的监管机构,成立的目标之一是让保险监管机构在财政和运作上独立于政府及业界。昨日,香港保险业监理处正式解散。

       根据《保险业条例》第41章,香港保监局的主要职能是监管保险业,以促进保险业的整体稳定,并保护现有及潜在的保单持有人。保监局具有颁发牌照、考虑与建议对与保险业有关的法律的改革等12项法定职能。

       据记者了解,2015年12月成立的香港保监局,是分阶段接手上述监管职能的。未来新的监管制度将扩大监管保险公司的范围。香港保监局将于两年内实施法定保险中介人发牌制度,从香港保险业联会辖下的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香港保险顾问联会及香港专业保险经纪协会三个自律规管机构接手中介的直接监管工作。

       据悉,香港保监局成立及运作初期的资金由政府支付。长远而言,保监局必须在财政上独立于政府并收回运作成本。《保险业条例》赋权保监局由2017年6月26日起,向保险公司每年收取授权费,以及就特定服务向使用者收费。保监局计划由明年1月1日起向保单持有人收取保费征费,有关附属法例已提交立法会审议。

       香港保监局主席郑慕智表示,保监局正在筹划多项工作,包括设立风险为本的资本制度及保单持有人保障计划等。另外,为配合保险中介人法定发牌制度的推出,保监局亦会制订守则和指引,为从业人员订立操守准则及专业标准。

       据了解,在全面接手监理处的工作后,香港保监局将有约180名员工,并逐步增加至约300人,以应对直接规管保险中介人所增加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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