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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正式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发布日期:2017-06-20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上海国欧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日前,上海市出台《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自2017年起将60周岁及以上的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人群纳入长期护理保障范围,正式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文件明确,凡参加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群,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失能程度达到评估等级二至六级的,可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对申请社区居家和养老机构照护待遇的服务费用,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水平分别为90%和85%。目前,上海市首选3个区县试点,预计2017年底前将向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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